青道观点:分享的冲动及其商业价值

分享

    在APEC会议之前,带买家到雁栖湖国际会议中心去考察,会议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再三叮嘱:不要拍照!尤其不要把照片发到社交媒体上去,否则问题很严重,已经有人因此惹了大麻烦。分享的冲动如此强烈,以至于需要动用法律手段来加以限制。今天早上听罗辑思维语音播报,说的也是这档子事儿。话说两个人撬了人家的车门,偷了里面的钱包。哇,一万多呢!摊在床上,一大片,大喜,遂与之合影并在网络上分享。结果呢?警察知而擒之。罗胖子评论说,安全是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最基本的需求之一,为了分享连基本的安全都不要了,可见分享的冲动是多么难以抑制。

  人类分享的冲动与生俱来,但只是到了移动互联时代,群体性的分享才真正成为可能。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,吃饱了饭而且感觉安全之后才会去琢磨别的事儿。人们为什么要分享呢?是为了赢得更多的尊重?结交更多的朋友?还是追求更高的人生价值?答案或许是其一,或者兼而有之。由此看来,分享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,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象征。
  移动互联时代最大特点就是信息通透性的大幅度提升,而社交媒体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分享,打破了人们生物体感知的时空界限,让很多“朋友”以及“朋友的朋友”充当了我们的耳目。当然,我们也都成了他人信息获取的来源。信息通透了,决策的效率和成功率大幅提升。
  过去,商业信息的传播只能通过主渠道——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来完成。现在不同了,最大的传播力量来自民间,来自手握智能手机的大众。通过主渠道传播需要花钱,而大众分享则是“有钱难买我愿意”。刚刚结束的第七届中国会议产业大会(CMIC2014),社交媒体的分享达到了空前的程度。会后我看了朋友圈内的分享,在参会的朋友中,分享数量最多的是会奖公司一个朋友,两天时间发了近50个,最少的也有2-3个。这样下来,CMIC2014 差不多3000人的规模,总的直接分享数量应该不低于几万个。这是一种不容低估的传播力量。
  关于社交媒体的分享是否具有商业价值的问题,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。我们眼下需要探讨的是,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和手段来提升分享的效率和效果。几点建议供参考:
  一 要有视觉冲击力。分享的主要手段是拍照,而吸引人们拍照的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创造视觉冲击力。以CMIC2014为例,开幕会议、欢迎酒会、酒店与会议局交流餐会、展示与洽谈现场等,其中的设计、布置、演出等,在色彩、造型、创意等方面都有很棒的视觉效果,因而也是手机拍照与分享最集中的场合。
  二 要好玩儿。好玩儿的东西最吸引眼球,尤其是那些互动性强的、动感十足的东西。
  三 要有意义。对于很多有意义的内容,人们感兴趣也热衷于去分享。
  那么,创造良好分享的工具有哪些呢?
  一 声光电手段。技术工具是创造视觉冲击力的核心来源之一,很多有趣的东西也都与此有关。
  二 形象设计。新颖时尚的设计,包括平面设计、立体设计、活动设计、人机交互设计等,都有很好的传播价值。
  三 内容。好看的外在设计吸引的是人们的眼球,而有价值的内容打动的则是人们的内心。
  除此之外,良好的社交媒体分享还需要现场技术条件的支持,包括足够的WiFi、良好的灯光、会议现场较高流明度的投影等。如果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经过精心设计的分享内容,也会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。不过,提供的内容一定是即时的,过期不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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