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: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推动会展经济持续发展行动方案

成都市 会奖政策 2020-03-31 11:01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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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博览局
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推动会展经济持续发展行动方案

 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,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 市会展经济的影响,促进会展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现制定如下方案。

一、工作背景
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我市会展业全面响应国家和省、市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各类会展节庆活动全面暂停或取消,2020 年上半年部分重大会展活动被迫延期或暂停,会展经济和会展市 场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影响和冲击。会展场馆、组展机构、会展策 划、创意设计、会展服务、工程搭建、物流运输、会议酒店等会 展产业链企业直接损失严重,行业整体收入下滑,从业人员就业 压力巨大且失业风险急剧攀升。若疫情持续较长时间,将对今年 我市会展业影响更甚、冲击更大,产业发展规模、企业经营发展、 国际交流合作和国际客商招引等面临重大挑战。疫情后复苏期的 会议规模、展览面积减少,企业运行成本、人力成本、防控成本增加,场馆调档压力加大;会展模式创新,产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本行动方案旨在大力引导和支持会展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复 产、稳产满产,进一步增强成都会展业疫情防控和应对能力,有 效减弱疫情对成都会展产业、会展市场和会展企业带来的影响, 提振行业发展信心,帮助会展企业切实享受相关扶持政策,纾危 解困,共渡难关,确保实现全年发展目标。聚焦疫情后会展行业 复苏和长远发展,引导会展行业练好内功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、 生产经营水平和综合应对风险能力。加强对大数据、云计算、5G、 人工智能、虚拟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会展行业中的应用,鼓 励和支持会展产业新经济形态创新发展,开发会展新模式、新产 品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,激发我市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活力。

三、工作任务

(一)统筹兼顾,防稳并举。立足疫情防控应对和会展经济 稳定运行,一方面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,防止疫情通过展会 渠道传播扩散,一方面组织企业练好内功,引导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复产,帮扶企业稳定经营发展。

(二)长短结合,综合协调。积极向上级和相关部门协调争 取应对疫情扶持政策,全面运用财政、金融和产业政策,打出支 持“组合拳”,帮扶企业渡过当前难关,减少直接损失,降低疫情影响。谋划长远发展,支持重点项目、优质项目和优势企业加快发展,引导会展产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
(三)创新引领,提质增效。重点支持会展项目策划运营、 创意设计、智能制造、新型材料运用、绿色展台搭建、高端组展 服务、智慧化场馆等重点领域发展,与互联网优势企业合作,研 发线上会展与实体会展融合互通新模式,加快构建充分展现会展 产业新经济形态的新场景、新业态和全产业价值链。

四、工作专班

成立成都市博览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推动会展经济持续发 展工作组。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,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,相关 责任处室及会展产业功能区、会展行业协会负责人为成员。

组 长:陈 赋 联系电话:13980629132
副组长:马泽林 联系电话:13308016639
    苏 洪 联系电话:15902856332
    钟 谦 联系电话:13908074605
    毛 艳 联系电话:18108129068

成员:成都市博览局信息宣传处、会展促进处、会展服务处、 对外联络处、展览事务处、行政和财务处、办公室负责人;天府 总部商务区、成都高新航空经济区、中国天府农业博览园、安仁•中国文博产业功能区、李冰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功能区负责人; 四川省会议展览业协会、成都市会议及展览服务行业协会、成都会展联盟负责人。

五、支持对象

(一)符合《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 行)》支持对象和内容,且已在成都市博览局网站进行公示纳入 “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”,原定于在国家明确的疫情 期间举办的取消及延期举办展会项目、受疫情影响仍按期举办的 展会项目。

(二)符合《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 行)》支持对象和内容,以医疗健康、卫生防护、医学医药、新 型消费、生态环保、应急管理的新技术、新产品为主题的新策划、 新引进并于 2020 年举办的展会项目。

(三)2020 年举办的线上博览会、线上线下一体的大型国 际性博览会等新经济形态智慧会展项目。

(四)受疫情影响的主要会展场馆及为会展企业服务的会展 行业协会。

(五)符合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 济运行 20 条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成府发〔2020〕3 号)支持条件 的会展产业链企业。

六、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

通过落实政策引导、资金扶持、创新激励等手段,形成一套 支持企业的措施“组合拳”,全面激发成都会展经济复苏发展动力。成都市博览局切实担负行业主管和服务部门职责,相关处室分工负责、落实责任,会同会展产业功能区和会展行业协会,根 据责任分工做好对接服务,确保行动方案落地落实。

(一)多措并举、纾危解困,支持企业复工复产。

1.防控疫情,复工复产

协调服务企业采购疫情防护用品和设备物资。

责任处室及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四川省会议展览业协会、 成都市会议及展览服务行业协会、成都会展联盟,服务专员:史 玲 13666160111、秦培勇 13980883395、颜子荐 18681374321、 梁伟 13808200990)

协调服务企业达到复工条件,含复工备案申请、复工方案与 承诺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、员工健康申报与台账等,争取防疫体 系建设补助;针对重点会展企业以及主要会展场馆设立服务专 员,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,深入一线,帮助企业复工复产、 稳产满产。

责任处室及责任单位:展览事务处、四川省会议展览业协 会、成都市会议及展览服务行业协会、成都会展联盟,服务专员: 黄成刚 13981962463、秦培勇 13980883395、颜子荐18681374321、 梁伟 13808200990)

2.援企稳岗,财税支持

协调服务企业缓交社保医保;协调符合条件的企业,按比例返还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,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,争取就业补助、稳岗补贴,税收分期缴纳或减免,租金减免等。

责任处室:展览事务处,服务专员:黄成刚 13981962463)

3.政府采购,融资服务

协调服务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会展企业发展政策。

责任处室:办公室、展览事务处、会展服务处、对外联络 处 、 信 息 宣 传 处 ,
服务专员 : 史玲 13666160111 、 黄成刚 13981962463、周鹏 13683456191、高敏 13348829399、彭瞿斌 13881901747)

协调增加会展企业融资总量,贷款贴息,加快结清来自财政 资金的企业应收账款,优化调整会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与流程, 设立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等。鼓励市内会展企业并购重组、上市融 资,积极争取落实上市公司扶持资金。

责任处室:行政和财务处、展览事务处、会展服务处,服务专员:黄中英 13688006060 、黄成刚 13981962463 、周鹏 13683456191)

4.员工招聘,技能培训

组织开展复工复产相关人员职业能力在线培训和管理形式

网络研讨会;联合专业组织,积极组织引导企业和人才使用线上 供需对接平台,开展网络招聘活动;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 申请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;积极帮助企业加强岗位技能培训,指导协调企业申请培训补贴。

责任处室:对外联络处,服务专员:高敏 13348829399)

5.运营成本,服务效能

协调服务企业缓交水、电、气、网络等运营费用,享受相关政策补贴;召集部门,统筹协调,加大对延期或暂停举办展会的公共交通、城管、卫生防疫、海关、市场监管、安保等公共服务力度,建立绿色审批通道。

责任处室:会展服务处,服务专员:周鹏 13683456191)

6.招展引会,档期协调

协调服务企业抢抓机遇,“一展(会)一策”,以优质资源和服务招展引会落户成都;因疫情影响导致展会场次举办档期冲 突,合理统筹场馆档期,避免同质化展会“撞车”。

责任处室:会展促进处、展览事务处,服务专员:刘兰懋15928683073、黄成刚 13981962463)

7.宣传推广,提振信心

协调服务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等举办宣传推广活动,联合专业组织主动发声,介绍成都疫情防控形势和办展办会环境,协助邀 请客商,通过网络直播,组织在线分析研讨,提振行业信心,消除疫情影响。汇总梳理展会举办状态。

责任处室:信息宣传处,服务专员:彭瞿斌 13881901747)

8.对外业务,减少损失

协调组织企业与国际一流会展企业合作,赴国(境)外参展参会、办展办会,出具 ATA 单证册、商事认证及疫情不可抗力 事实性证明书,提供劳动用工、企业复工、合同履行、招标投标 等相关法律援助,帮助企业减免延期履约或不能履约的违约责 任,减少企业承担违约金、合同解除和商誉受损风险。

责任处室:对外联络处、办公室、法律顾问,服务专员: 高敏 13348829399、史玲 13666160111、曹秋菊 15884582980)

(二)加强项目扶持,鼓励企业落地举办展会。

1.取消举办项目

已在成都市博览局网站进行公示纳入“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”的一年多次或多地举办的展览项目,因疫情取消的, 鼓励疫情结束后整合已取消项目资源于 2020 年在蓉举办的展览项目,除按《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 展览补贴标准给予基本补贴外,在此基础上给予上浮 50%的补 贴,单个项目上浮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。

责任处室:展览事务处,服务专员:黄成刚 13981962463)

2.延期举办项目

对因疫情影响延期至疫情后并于 2020  年举办的项目除按《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展览补贴 标准给予基本补贴外,在此基础上给予上浮 40%的补贴,单个项 目上浮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。

责任处室:展览事务处,服务专员:黄成刚 13981962463)

3.按期举办项目

受疫情影响仍按期举办的展览项目,除按《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展览补贴标准给予基本补贴外,在此基础上给予上浮 20%的补贴,单个项目上浮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。

责任处室:展览事务处,服务专员:黄成刚 13981962463)

4.新策划、新引进举办项目

鼓励引进国际会展项目,对新策划、新引进举办项目除按《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展会补贴标准 给予基本补贴外,在此基础上给予上浮 30%的补贴,单个项目上 浮金额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。

责任处室:展览事务处、会展服务处、会展促进处,服务专员 : 黄成刚 13981962463 、 周鹏 13683456191 、 刘兰懋 15928683073)

(三)加快政策落实,鼓励企业探索创新模式

落实《关于促进会展产业新经济形态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成 办发〔2019〕40 号),加快促进会展产业进化升级。

1.对于使用安全可循环利用材料和构件的展台比例不低于50%的绿色会展项目可适当上浮市级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 比例,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。

2.支持智慧会展项目,包括鼓励疫情期间在蓉举办线上博览会项目,给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;对在蓉举办 线上线下一体的大型国际性博览会的企业,按照实际投入的 30%,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补助,其中实际投入的 30%以上需用 于线上展会。

3.支持西博城、世纪城智慧展馆建设,积极应用云计算与 大数据、物联网、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场馆管理能力,大 力推动线上共享平台、人才培训和储备、绿色展位体验功能区建 设发展。对积极推动智慧展馆建设的场馆运营方连续 3 年给予补贴,最高可达 100 万元/年。

4.为减少展会主办方因疫情影响取消或延期展会举办带来 的损失,倡导并支持场馆方全年场租不涨价,对疫情期间及时承 诺并全额退还场地租金,通过协调服务给予场馆适度财政补贴。对受疫情影响,采用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模式,稳妥调整档期,满足展会举办致使场馆运行成本增加的,按 2020 年全年承接展会总面积给予场馆补贴,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 1 元,单个场馆补贴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。

5.鼓励会展智造园区引进会展智造企业,根据项目引进数 量、总投资额度、产业发展情况、专业人才招引数量等指标,给 予会展智造园区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资金补贴。

责任处室:展览事务处,服务专员:黄成刚 13981962463)

(四)构建帮扶机制,支持协会充分发挥作用。

根据成都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成都市服务业新冠 肺炎防控工作总体方案》,会展行业协会与市博览局形成工作合 力,对重点企业、服务对象,在疫情期间开展年度服务计划外的 行业引导和纠纷协调、法律援助、行业规划、人才培训等系列专 业服务,按照对接每家企业不超过 500 元标准给予补贴;面向企 业会员独立开展年度服务计划外的行业信心提振、专业技能提升 等培训项目,每个项目按实际培训费的 60%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 的补贴。

鼓励会展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有关企业调研、行业 分析、人才培训等项目。

责任处室及责任单位:展览事务处、四川省会议展览业协 会、成都市会议及展览服务行业协会、成都会展联盟,服务专员: 黄成刚 13981962463、秦培勇 13980883395、颜子荐 18681374321、 梁伟 13808200990)

七、工作流程

符合《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 支持对象和内容并且属于本方案工作举措第二项的展会项目、第 三项的绿色会展项目、智慧会展项目按以下流程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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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申报材料

(一)符合本方案工作举措第一项的,由责任处室与相关市 级部门对接需提供资料。

(二)符合本方案工作举措第二项的,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.取消举办项目需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书面申请,内容应 包括取消项目名称、主办方、原定举办时间及地点以及整合新办 项目拟举办时间及地点。

2.延期举办项目需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书面申请,内容应 包括项目名称、主办方、原定举办时间及地点以及拟延期举办时 间及地点。

3.取消举办项目、延期举办项目、按期举办项目、新策划 及新引进举办项目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均应通过成都会展业公共 服务平台提交,与《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 行)》要求相同。

(三)符合本方案工作举措第三项的,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.绿色会展、智慧会展项目需提供的材料均应通过成都会 展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交,与《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 施细则(试行)》要求相同。

2.对场馆支持的,需提供项目绩效报告,内容应包括项目 基本情况、项目绩效、项目实际投入及全年承接展会总面积等。

3.对园区支持的,需提供项目绩效报告,内容应包括项目 基本情况、入园会展企业数量、项目绩效、项目实际投入等。

(四)符合本方案工作举措第四项的,需提供项目绩效报告,

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、项目绩效、服务企业名单及培训项目实际投入等。

九、工作保障

(一)此次应对疫情影响扶持政策所需经费按轻重缓急在2020 年度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。

(二)对展会结束且通过专家评审并确定补贴的项目,根据2020 年度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,争取在本年及时兑现。

(三)对场馆及协会的补贴,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且评审结束 后及时拨付。

(四)工作专班组长、副组长及责任处室、服务专员应会同 会展产业功能区和行业协会建立协同工作机制,按照职责分工,熟悉政策措施,了解掌握企业需求,积极协调服务企业,建立“送 政策、帮企业、送服务、解难题”工作台账。

十、本方案由成都市博览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,自印发之 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。

成都市博览局办公室
2020 年 3 月 9 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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